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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04-09 00:00 阅读次数:

录播教室是进行教师培训、课程录制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场所,为保证课程录制效果,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充分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以下使用管理办法:

1.录播教室是学校录制课堂教学实况的专用教室。

2.授课教师若需使用,应在课程录制前一周向教育技术中心提交申请(在教育技术中心部门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格)。为了保证录制质量,原则上只安排在周一至周五8:3015:40,由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凡使用录播教室者,须经过录播教室的使用培训,熟练掌握录播设备操作方法后。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问题,须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4.管理人员负责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设备和系统维护及计算机常用软件的安装工作。应在课程录制前15分钟到达录播教室,调试设备;录制完成后要及时检查、关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及时报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

5.进入录播教室的人员要保持录播教室的整洁安静,除必须的教学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教室;要确保通讯工具处于静音状态;严禁吸烟,打闹,吃东西,扔废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教室,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参加课程录制的学生应准时到达,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不得带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进入教室后应自觉集中坐在中间和前排。

7.教师进入教室后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8.为保证录像效果,不要打开窗帘,避免侧向光;师生互动时,注意讲话音量的平稳;教师走动时应注意摄像录制画面效果,幅度不要太大;面向摄像机的角度变化要注意自然、平衡。

9.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由管理人员处理。不得擅自打开或关闭教室电源开关;不准私自打开机箱和拔插各种连接线,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内的软件环境,不得私自设置密码,不得删除计算机和服务器任何数据。

10.所有使用录播教室的人员均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1课程录制完成后,桌椅若有移位,授课教师应指导学生恢复原位,摆放整齐,清理卫生,并认真填写《录播教室使用记录》,与管理人员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含课件下载)

12.本规定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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