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禁止用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09:04 阅读次数:

近期有部分同学在实验室用餐,影响了实验室环境和正常教学,师生反响强烈。为进一步强化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实验守则》有关规定,现对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用餐现象做如下处理:

对于第一次发现在实验室内用餐的学生,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实验实训中心将给予注销其帐号处理,并通报至所在学院,由此引起的不能正常上实验课、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等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信息技术部

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上一篇:信息技术部举行2022年度实验室项目、现教中心项目立项评审会

下一篇:关于落实国庆期间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