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结合被考核人工作表现,经民主推荐和评选,确定2021年度部门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如下:
优秀:(4人)
赵加荣、钟鹤、周威、郑书益
合格:(15人)
叶舫、金涛、程辉、上官建楠/毛樟伟、商云峰、洪宝、应经宇、王洁增、张群芳、杨勇、尹天明、罗鹏拓、卜宇彬、黄宗良
公示期: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6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反馈到信息技术部部长办公室。联系电话:13666697227,0573-87571538。
信息技术部、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