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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部分同学在实验室用餐,影响了实验室环境和正常教学,师生反响强烈。为进一步强化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实验守则》有关规定,现对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用餐现象做如下处理:
对于第一次发现在实验室内用餐的学生,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实验实训中心将给予注销其帐号处理,并通报至所在学院,由此引起的不能正常上实验课、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等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信息技术部
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