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浙财院东[2011]115号)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验室建设程序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各分院申报,相关部门评审,分管院领导审批,现将2014年度立项建设的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公布,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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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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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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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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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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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自主学习体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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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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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道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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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相关分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和做好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