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了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规范实验室管理,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实验手则》(浙财院东[2010]79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4]61号)的文件规定,现就学生在实验室用餐情况做如下处理:
我中心将组织教师和学生对实验室实验情况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在实验室用餐,我中心将提交该学生名单至学生工作部和所在分院,由相关部门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德育记实量化扣分处理。多次在实验室用餐、屡教不改的学生,我中心将暂停其校园网账号,待学院进一步处理后适时解封。
望同学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
特此通知。
教育技术中心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