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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00:00 阅读次数:

各分院、各部门,及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录播教室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教学和录播质量,特制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教育技术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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