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验室主任考核及津贴发放暂行办法》(浙财院东[2013]113号)和《关于调整我院实验室设置的通知》(浙财大东[2013]247号)的文件规定,经各分院推荐,学院研究决定,现公布各实验室(中心)主任名单如下:
1.数统实验室、信息实验室、网络实验室主任:姚建荣
2.电子政务实验室、法务实训中心主任:邵培樟
3.金融实验室、经贸实验室、金融实训中心主任:郑一新
4.广告创意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实训中心:唐武峰
5.工商管理实验室主任:万俊
6.会计实验室主任:杨健兰
7.外语专业语音实验室主任:吴蓉斌
8.财税实验室主任:陈祥槐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3年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浙财大东[2013]121号),以上实验室主任聘任期限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至2016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