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促进实验室开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0 00:00 阅读次数:

各分院、各部门及学生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促进实验室资源的利用和共享,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室开放运行机制,为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提供条件保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延长实验室开放时间
2011年3月12日起执行新的开放时间,即每天8:30至21:30。
二、分配免费机时
为了方便学生查阅网上资料,每位学生每学期分配8小时的免费上网机时(仅限本学期使用)。
三、实验室向学生、教师预约开放
1.参加教学计划内各类实验课的学生,如需提前预习或课后补做、重做、精做实验项目,或需使用实验室进行自主制作、设计等实验内容时,可向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同意后填写《浙江 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一),报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安排。学生在非机房类实验室进行实验时,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以确保学生与实验室的安全。
2.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进行教研、科研、培训或计划外教学时,应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二),报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安排。
四、部分实验项目网上开放
学校将开放实验项目作为大学生科技竞赛的孵化器,以推进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开展。精品课程网站稳定运行后,部分可共享实验项目将在网上开放,学生可在宿舍实现远程访问、实验及提交作业。
五、加强实验规范管理
要求学生遵守以下开放要求:
1.严格遵守相关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2.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严格服从实验室负责教师的安排和管理;
3.未经实验室负责教师允许,严禁安装软件,以免影响正常的实践教学;
4.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乱丢杂物,请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5.须爱护仪器设备,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未经实验室负责教师允许,不得动用实验室其它仪器设备;
7.发现仪器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8.实验后须将电脑正常退出操作系统,直至关闭机器电源,或整理好所用的仪器设备,并将凳子放回原位。
特此通知。
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上一篇:教育技术中心2011年4月份值班表

下一篇:关于公布《教育技术中心2011年工作思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