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结合被考核人工作表现,经民主推荐和评选,确定2023年度部门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如下:
优秀:(4人)
叶舫、洪宝、杨勇、黄宗良;
合格:(16人)
郑书益、上官建楠、包崇仪、袁威、钟鹤、程辉、商云峰、应经宇、毛樟伟、周威、赵加荣、尹天明、罗鹏拓、卜宇彬、王洁增、张群芳;
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反馈到信息技术部部长办公室。联系电话:13666697227,0573-87571538。
信息技术部、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