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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网二级网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3 13:29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资源建设,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全面体现我院的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和特色,不断扩大我院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二级网站是指由学校各分院、各部门制作和维护,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宣传等目的,并通过校园网发布的网站或网页,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校园网二级网站管理对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有着重要作用。各分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二级网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和上网信息的审查,负责本部门的网络资源的分配管理、日常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

第三条 需要在校园网上开设二级网站的部门(分院)必须填写本办法所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网站建设申请表》,待学院批准后开建。需要在我院网站群管理平台上新建、改版或迁移的部门(分院)可参照《浙财大东〔2016〕208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网站群管理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站群网站建设申请表》,待学院批准后开始实施

第四条 校园网二级网站的建设部门(分院)必须对二级网站做好规划和定位,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每月至少一条以上)。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二级网站要突出本部门(分院)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要突出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各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

第五条 要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学院相关主管部门。各网站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第六条 校园网二级网站要严格审查制度和安全测试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严禁不良信息和带毒文件上传。各分院部门负责承当网站内容的主体责任,组织宣传部负责承当协助审查责任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安全技术测试。

第七条 信息化办公室对校园网二级网站进行统一规划,提供主页空间,负责技术指导。

第八条 学院对不良二级网站或长期不更新内容的二级网站实施关停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组织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共同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附件【网站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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