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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网中心机房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04 00:00 阅读次数:


浙财院东〔2011〕35号

一、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
二、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三、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四、未经网络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需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并经网络管理人员操作完成。
五、未经网络管理人员许可,擅自安装新软件或严重违反使用规定而导致服务器及其相关辅件损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服务器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网络管理人员报告。遇有重大情况,具体操作人员或网络管理人员均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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