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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部、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2020-2021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1 15:57 阅读次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2021学年信息技术部、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实际,经部门评选推荐小组民主评选和认真审议,评选叶舫商云峰两位同志为2020-2021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6月21日—2021年6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反馈到信息技术部部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13666697227,0573-87571538。




信息技术部

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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