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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综合专业实训学生请假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7 00:00 阅读次数:

各分院(中心),及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教学,保证《综合专业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结合本课程特点,经研究,现将《综合专业实训学生请假规定暂行规定》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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