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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7 12:17 阅读次数:

录播教室是进行教师培训、课程录制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场所,为保证课程录制效果,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充分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录播教室是学校录制课堂教学实况的专用教室。

二、授课教师若需使用,应在课程录制前一周向教育技术中心提交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1)。为了保证录制质量,原则上只安排在周一至周五8:30至15:40,由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凡使用录播教室者,须经过录播教室的使用培训,熟练掌握录播设备操作方法。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四、管理人员负责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设备和系统维护及计算机常用软件的安装工作。应在课程录制前15分钟到达录播教室,调试设备;录制完成后要及时检查、关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及时报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

五、进入录播教室人员应保持录播教室的整洁、安静,严禁吸烟、打闹、扔废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进入教室后要确保通讯工具处于静音状态;除必需的教学用品外,食物、饮料等物品一律不准带入教室;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教室,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参加课程录制的学生应准时到达,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不得带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为保证录制画面效果,进入教室后应自觉集中坐在中间和前排位置,录制期间切勿随意走动。

七、为保证录像效果,不擅自开窗,避免侧向光;师生互动时,注意讲话音量的平稳;教师走动时应注意幅度不要太大,以保证录制画面的清晰及效果;面向摄像机的角度变化要注意自然、平衡。

八、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由管理人员处理。不得擅自打开或关闭教室电源开关;不准私自打开机箱和拔插各种连接线,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内的软件环境,不得私自设置密码,不得删除计算机和服务器内任何数据。

九、所有使用录播教室的人员均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课程录制完成后,授课教师请按照正常程序关闭电脑、投影仪和无线话筒等设备;清洁讲桌、黑板;桌椅若有移位,授课教师应指导学生恢复原位,摆放整齐,清理卫生,并认真填写《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表》,与管理人员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含录制视频下载)。

十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

十二、本规定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主题词:录播教室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9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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